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2中级审计师《审计理论与实务》复习:调节应付款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9/21 10:20:14 字体:

第二部分
第二章 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

  知识点九、调节应付款项(P260)

  企业应每月从各供应商取得对账单。与应付账款各明细账调节。如果企业已按以上要求予以调节。审计人员只要复核各月各对账单,确定调节是否准确即可。

  1.调节供应商对账单时,常见的差异:

  供应商已经入账并发出的货物,企业没有收到,也没有入账。审计人员应将这些在途货物单独列表反映,不得同那些已验收入库而为了低估负债未作记录的货物相混淆。

  2.重分类(P261)

  审查应付款项与其他应付款划分是否正确,有无将其他应付款计入应付款项。同时对其他应付款进行审查。

  在财务报表中,应付款项应根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预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并与其他流动负债分别列示;付息债务不能列入应付款项,而应根据其业务分别列作企业债券或借款。

  企业因付款后退货、重复付款、多付账款、预付货款、记账、过账错误等导致某些明细账户借方余额较大时,审计人员应编制重新分类的分录,将付款后退货、重复付款、多付账款、预付货款等原因导致的借方余额在财务报表中列为资产,而不应抵销其他账户的应付款项贷方余额,以担保资产形成的应付款项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反映,并对担保资产加注对照索引。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