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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五章 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
知识点七、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审查(P324)
(一)盈余公积审查
(1)编制或取得盈余公积有关账户明细表
(2)审查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①利润形成真实性的审查
法定盈余公积是否真实取决于利润形成的真实性。因此,必须查明与利润形成的有关各因素是否真实、合法。
②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合规性的审查。
(3)审查任意盈余公积
审查任意盈余公积提取的合法性、合规性、正确性。
股份制企业任意盈余公积应在分配普通股股利之前提取。
查明该项业务处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开支范围有无超过规定,验证其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盈余公积账务处理准确性
①审查否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是否分设明细账核算;
②审查它们的提取、结转、减少是否反映在对应的明细账中;
③查明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对应科目是否正确。
④对盈余公积的期初余额,可与上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核对;对期内增减的盈余公积数,应逐笔审核凭证和账簿记录,并复核期末余额的正确性。
(二)未分配利润审查(P326)
1.上年度和本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实有额的审查
2.未分配利润合规性、合法性和正确性的审查
审查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查明分配决定有无董事会提出的方案和股东会的决议记录,分配决议方案有无与法律及公司章程相抵触之处;账面记录的未分配利润,是否与分配方案相符。
3.未分配利润账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查
查阅有关账表,确定本期实现利润总额和利润分配结转的方向是否正确;
利润调整时,应直接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核算,查明有无计入其他账户的情况;
确定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期末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上该项目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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