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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六章 货币资金审计
知识点十三、其他货币资金的审查(P357)
(一)外埠存款的审查
1.开立账户是否专门为了采购业务需要,有无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事项。
2.审查支付的商品、材料采购款和必要的运杂费时,注意有无不正当的开支。
3.审查余额是否真实,通过函证或索取对账单查证核实。
4.审查商品、材料价款是否及时办理了结算;采购任务完成后是否能及时将外部存款余额转入结算户内。
(二)银行汇票存款的审查
1.审查办理此项存款时,是否向银行提交了“银行汇票委托书”,是否已取得相应金额的银行汇票,并已计入“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明细科目借方。
2.审查企业使用银行汇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并根据银行汇票及有关凭证,计入“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明细账的贷方,与注明的“商品采购”等对方科目是否相符。
3.审查多余存款或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汇票,是否能及时转回“银行存款”账户。
4.审查“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余额,是否与银行对账单所列金额核对相符,以确定其存在性。必要时函证期末存款余额。
(三)银行本票存款的审查
(四)国际信用证存款的审查
(五)在途货币资金的审查
1.审查在途货币资金的结存额是否做到账表、账账相符;有无汇解单位的通知书,检查是否虚构,以确认其存在性。
2.审查在途货币资金到达后,是否及时入账,有无长期未到的在途资金,如有应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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