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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七章 财务报告审计
知识点十二、关联方披露的审查(P384)
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审查是否分别对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
1.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
2.审查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方交易是否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包括交易的金额;
3.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定价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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