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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第九章 财务报告
知识点十二、财务报表附注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除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
1.可以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2.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方法
1.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追溯调整法处理。
3.无法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会计估计变更
企业难以区分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三、前期差错更正
采用追溯调整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无法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的除外(采用未来适用法)。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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