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拍卖不良资产 70%的损失率被忽视
中国建设银行本周一正式宣布,首次在国际范围以公开招标方式,拍卖40亿元抵债资产,并最终以14亿多元成交,现金回收率达34.75%。这是迄今国内不良资产处置的最高回收率。
但是,当各方对此多给予好评之时,有业内人士发问:谁将是70%的损失率的最终买单者?
建行这次处置不良资产,主要关注点是集中于技术层面的创新。如竞争性出售方式、买断式交易、拍卖资产房地产形式的实物类资产、买方为知名外资投行机构、绕过现有法律障碍等。从时间看,从发出处置公告到结束,前后仅3个月时间,效率可谓相当高。
将银行不良资产捆绑打包出售,是商业银行为提高处置效率采取的创新模式,理论上称为“不良资产组合”,业内俗称为“垃圾包”。“垃圾包”有两层含义:一是东西不好,价格便宜;二是一包垃圾里总会发现有用之物。投行等购买者就好比“捡破烂的”,只要找到几件值钱的资产,其他的就真可当垃圾扔掉。
中国银监会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3月末,中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5286.8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054.8亿元,回收率约为20%;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分别为21.4%、10.1%、20%和31.8%。
回收率的高低除了与处置方式的技术操作有关,更直接地取决于“垃圾包”质量的好坏。建行此次打包处理的不良资产属于“建行拥有的抵债资产”,包括大额抵债资产、建行自办经济实体投资项目资产,以及建行自用固定资产等产权关系明晰的实物资产。建行对这些资产的转让不需政府部门审批,同时,房地产实物的价值更有保证,甚至还有增值预期,毕竟,城市土地价格越来越高。
面对30%多的高回收率,负责此次交易的财务顾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杰克。罗德曼也表示,希望这是中国处置不良资产的一个“成功模式”。但与30%的回收率同时存在的,是70%的损失率。资料显示,中国的商业银行目前的不良资产约1.7万亿元;即使按现有较高的30%回收率计算,回收的现金只有5100亿元,损失的资产将是1.19万亿——几乎相当于2003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一半。
在现有体制和法规下,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核销需要层层审批,程序复杂,而且谁都害怕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因此,不良资产只能承受“冰棍效应”,慢慢化掉。而打包拍卖采用的是市场化处置方式,没有政策负担。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无人负责的“等待体制”,导致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越来越多。
对投行机构而言,他们的投标竞买只是一种投资行为。他们利用国际经验,选择认为有价值的资产,采取重新发包销售、股权收益等方式,收回投资,赚取收益。实际上,一些知名国际投行早在三四年前,就开始了中国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打包购买业务,而真正替他们具体操作这些交易的,仍然是国内的一些公司和个人,如国内的一些中介机构作为买方顾问,替买方作资产尽职调查。
但是,当各方对此多给予好评之时,有业内人士发问:谁将是70%的损失率的最终买单者?
建行这次处置不良资产,主要关注点是集中于技术层面的创新。如竞争性出售方式、买断式交易、拍卖资产房地产形式的实物类资产、买方为知名外资投行机构、绕过现有法律障碍等。从时间看,从发出处置公告到结束,前后仅3个月时间,效率可谓相当高。
将银行不良资产捆绑打包出售,是商业银行为提高处置效率采取的创新模式,理论上称为“不良资产组合”,业内俗称为“垃圾包”。“垃圾包”有两层含义:一是东西不好,价格便宜;二是一包垃圾里总会发现有用之物。投行等购买者就好比“捡破烂的”,只要找到几件值钱的资产,其他的就真可当垃圾扔掉。
中国银监会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3月末,中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5286.8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054.8亿元,回收率约为20%;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分别为21.4%、10.1%、20%和31.8%。
回收率的高低除了与处置方式的技术操作有关,更直接地取决于“垃圾包”质量的好坏。建行此次打包处理的不良资产属于“建行拥有的抵债资产”,包括大额抵债资产、建行自办经济实体投资项目资产,以及建行自用固定资产等产权关系明晰的实物资产。建行对这些资产的转让不需政府部门审批,同时,房地产实物的价值更有保证,甚至还有增值预期,毕竟,城市土地价格越来越高。
面对30%多的高回收率,负责此次交易的财务顾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杰克。罗德曼也表示,希望这是中国处置不良资产的一个“成功模式”。但与30%的回收率同时存在的,是70%的损失率。资料显示,中国的商业银行目前的不良资产约1.7万亿元;即使按现有较高的30%回收率计算,回收的现金只有5100亿元,损失的资产将是1.19万亿——几乎相当于2003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一半。
在现有体制和法规下,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核销需要层层审批,程序复杂,而且谁都害怕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因此,不良资产只能承受“冰棍效应”,慢慢化掉。而打包拍卖采用的是市场化处置方式,没有政策负担。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无人负责的“等待体制”,导致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越来越多。
对投行机构而言,他们的投标竞买只是一种投资行为。他们利用国际经验,选择认为有价值的资产,采取重新发包销售、股权收益等方式,收回投资,赚取收益。实际上,一些知名国际投行早在三四年前,就开始了中国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打包购买业务,而真正替他们具体操作这些交易的,仍然是国内的一些公司和个人,如国内的一些中介机构作为买方顾问,替买方作资产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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