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注协协调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在浙江省注协的积极努力和协调下,日前,浙江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的通知》,新的收费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验资服务收费标准较原标准有较大的提高,同时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也可采用计时收费的方式,属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收费计时收费标准暂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这次收费标准的调整具有深远的意义,将对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起到较好促进作用。
浙江省注协在转发省物价局文件时,结合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若干贯彻意见,对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进一步的规范,同时要求借助贯彻执行新标准之机,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公约在维护行业秩序、制止恶性竞争、提高业务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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