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地税局透露,自8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将正式启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3种新发票。
据了解,《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适用于在从事保险中介服务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自8月1日起,以上机构均可凭保险中介经营许可证到税务机关领购统一式样的发票,该发票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负责发售。旧版保险中介服务发票于2004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采取全国统一式样,分为两种,一种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适用于本市从事货物运输业并缴纳营业税的自开票纳税人(自开票人);另一种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适用于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或地方税务机关为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代开发票时使用。据了解,现使用并已领购的发票可延用至2004年9月1日。
北京8月1日启用三种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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