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已支付的运费,却在兜了一个大圈后又回到了付款人手中,如此怪现象藏着什么?经过长达几个月的调查,深圳国税稽查人员终于凭着多年的稽查经验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在近日揭开了其背后的秘密。
去年,深圳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来信,反映某食品公司驻深圳罗湖区的分公司有接受虚开运费发票抵扣税款的嫌疑。对此,该局非常重视,立即安排稽查人员专门负责该案件的调查。稽查人员对该公司的账簿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审核,发现该公司接受的运费发票存在一系列怪现象:首先是运输合同不是开票方签署的;其次凭证中有部分现金运费支出,领款人有车主多人;最为奇怪的是该公司以电汇形式支付给外地某运输队(开票方)的运费,在扣除7%的费用后又通过该食品公司的总公司返回来了。经对上述现象进行分析,稽查人员初步判断该食品公司虚开运费发票抵扣税款的可能性相当大,其主要原因应是为该公司提供运输劳务的流动车无法提供正式运费发票。为了进一步取得有关证据,稽查人员不辞辛苦,又奔赴外地协查,终于掌握了该公司利用虚开运费发票200多万元抵扣税款的事实。
近日,对该食品公司利用虚开运费发票抵扣税款的违法行为,市国税局稽查局已作出了补税16万元、罚款8万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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