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有涉案企业征收112.64%的反倾销税
广受中国纸品行业关注的中国输美棉纸反倾销案有了最新进展。昨日,记者从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资深涉外经济案件律师、反倾销专家金焰处获悉,日前,美国商务部(DOC)对中国输美棉纸(tis-suepaper)产品做出终裁,认为中国棉纸以低于正常的价格在美国销售,因此对所有涉案企业均征收112.64%的反倾销税。这是继今年1月份美国对中国所有皱纸制品crepepaper)出口关闭大门后,关闭棉纸出口的大门。
据介绍,“棉纸”是指被裁切为等长的薄纸,宽度等于或大于0.5英寸,每平方米不超过29克,包括卷纸、盒装纸和折叠纸巾。2003年美国薄棉纸的进口总量为9.04亿平方米,价值2790万美元。
据金焰介绍,DOC对我输美棉纸反倾销初裁的幅度是9.55%—163.36%,此次终裁结果不但对不应诉企业征收112.64%的反倾销税,而且对青岛、福建等9家填写了A卷并要求单独税利的企业也一律征收112.64%的反倾销税,美商务部还认为2家主要应诉企业———中国航空科技进出口总公司和福建南山纸业工业集团“在能力范围内没有尽量配合调查工作”。
根据美国法律,DOC终裁后将提交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ITC将于3月18日做出最后终裁。只要ITC的终裁是肯定裁决,DOC在收到ITC终裁结果的7天内将发布征收反倾销税令。若是否定裁决,则反倾销调查程序将终止。金焰称,ITC否定裁决的可能性非常小。
据记者了解,本次反倾销案始于美国西曼纸业有限公司、美国绉纱公司等7家造纸公司和美国造纸同业国际工会提交对中国棉纸、皱纸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
去年11月30日和今年1月,DOC和ITC分别宣布我皱纸制品反倾销终裁成立,至此皱纸出口美国的大门彻底关闭。
但据金焰称,中国纸品企业比较零散,一直没有形成强大的应诉力度。
记者昨日致电几家涉案企业,其中一家表示本来公司出口到美国的量就不是很大,何况还可以选择其他国家出口;另有一家表示反倾销税令的“有效期”为5年,5年内每年都有复审,5年后还可再提交证据。
美终裁中国棉纸倾销 征收112.64%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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