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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三级交易营业税差额征收

2003-7-29 9:16 深圳商报·阿东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3149号)及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的有关规定,目前深圳市地产三级市场转让营业税的征收标准调整为差额征收,即营业税征收基数为交易价减去原购入价的差额,营业税征收税率仍为5%;对于交易价低于估价值的,营业税征收基数为估价值减去原购入价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