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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顺利淡出

2003-10-30 8:56 中国税务报·莫少龙 许琳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最新资料显示,自今年6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来,新一轮调整和改革农业特产税的“战役”迅速在全国打响。截至目前,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进行全面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按照有关规定,对农业特产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从地区看,截至9月底,全国有29个已经进行或者将要全面进行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按照有关规定,合并了征收环节,降低了税率。其中除新疆外,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将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统一改征农业税,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仍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

  从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范围看,北京、河北、广西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部分特产品改征农业税;对牲畜产品和不在土地上生产的品种以及在当地属于零星分散的品种,既不征收农业特产税,也不征收农业税。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四川、宁夏10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除烟叶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外,将农业特产品改征农业税;内蒙古保留烟叶、原木征收农业特产税,河南保留茶叶、烟叶征收农业特产税,广西保留烟叶、糖料蔗征收农业特产税,重庆保留烟叶、蚕茧征收农业特产税,其他全部改征农业税;山西、河南、湖南、广东、云南5省将部分农业特产品改征农业税,其余产品不改征农业税,也不征收农业特产税。山西、陕西、甘肃3省的部分地区将农业特产品改征农业税。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除按照中央统一规定,对牲畜产品、不在土地上生产的蜂蜜等产品不征收农业特产税,也不征收农业税外,对部分大宗农业特产品种,暂缓征税。此外,辽宁、吉林、湖北、贵州、青海、新疆6省、自治区保留农业特产税。

  财政部有关人士说,截至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已经逐步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少数地区一时取消不了的,都缩小了征收范围,降低了税率,减轻了农特产品生产者的负担。据统计,前个9月,全国农业特产税入库47.54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7%,9月当月比6月减少收入2.27亿元。

  取消农业特产税,已成为当前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大部分地区已经具备了取消农业特产税的条件,明年争取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今后各地要继续做好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工作,进一步降低农业特产税税负,平稳实现品目转换,合理确定计税收入,简化征收办法,为明年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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