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枣阳市纳税人能“管”收税官

2004-4-24 7:58 人民网·徐长虹 【 】【打印】【我要纠错
  枣阳市国税局为了将党风廉政建设老调弹出新内容,不仅在国税系统内部建立了严密的监督防范措施,而且将监督网络延伸至社会,制定出纳税人“管”税官的约法三章,受到纳税人的广泛好评。

  他们的做法:一是纳税人对税务检查中出示证件不齐、手续不全者,可拒绝检查、拒绝纳税;二是纳税人对检查人员执法态度蛮劣、税容不整、乱吃乱拿者,可当面指出或拨打监督电话;由该局监察室专人处理;三是纳税人对举报案件有权得到处理意见或结果,举报案件如属实,对举报者予以适当奖励,对被举报者则扣罚当月资金。
相关热词: 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