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廉政回复制度。将有关廉政纪律及规定印制在《税收执法廉政回复卡》上,向纳税人予以公开,税务人员执法时,将此卡交由被查单位填写廉政情况鉴定,并及时寄交国税局领导,发现违纪、严肃查处。二是廉政谈话制度。定期组织专、兼职及特邀监察员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情况的建议、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礼品礼金登记制度。建立礼品登记帐户,建立健全国税干部廉政档案。四是制定“苗头”制度。摸清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重点抓好思想上有倾向、受处分已解除职工的教育和监督工作,根除“苗头腐败”的土壤。五是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过错责任人、违纪责任人、监督失察责任人进行追究,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项措施即开展监察评比活动,评比监督效果,在内容上下功夫,在措施上深挖掘;“两权”监督交叉检查活动,组织专、兼职监察员对各分局“两权”监督情况、政务公开等进行交叉检查;加大廉政调查研究力度,研究新形式下廉政监督的有力措施,建立新型的、全方位的、多层次的“两权”监督机制。三个延伸即监督向干部配偶及子女延伸、向征收一线延伸、向个人购物等具体行为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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