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随着大连市中小学生开始假期生活,各种培训班也开始了新一轮竞争。在经历了非典时期近两个月的休整后,这轮竞争的势头显得更加猛烈。其中,用高薪从各中小学挖来知名教师坐阵,已经成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竞争的关键环节。因此,对一些教师而言,暑期绝对成了一个“个人掘金”的大好季节。
45分钟250元,“大腕”教师收入惊人
随着教育需求的升温,教师成了最重要的教育资源,这已是很多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共识。许多培训机构不惜“重金”聘请“大腕”教师,以吸引学生和家长眼球。于是,在一些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中,在最显眼的位置经常可以看到育明高中、24中、9中、理工附中等学校的骨干教师的名字。而随着“追逐者”的增多,教师暑期兼职的收入也“水涨船高”。 家住在沙河口区家乐福附近的魏老师是大连一所知名高中的教研组长,每到假期,他都保持一种早出晚归的工作状态,今年也不例外。邻居们也眼见着魏老师的生活水平快步提高,居住条件也从“两居室”飞跃到交通便利地方一百多平方米的住宅……
记者从一家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了解到:目前最昂贵的讲课费是每45分钟(一课时)250元钱,有的老师一天讲4课时至8课时,一天下来就赚到1000到2000元。大连比较出名的常年招生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有二三十家,“大腕”教师“串讲”几家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这样,一个假期下来,最多能收入上万元。而一般老师虽然与“大腕”教师的讲课费要相差5倍,但只要出来讲课,少的也能收入二三千元。
教育部门:外出讲课必须学校批准
业内人士做了一个估计,在暑假中,有1/3老师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讲课。虽然教育部门对教师假期兼职一事没有明确说明,但记者从大连市教育局对假期的工作安排上发现,今年暑期一些细微变化在悄悄进行。
半年前下发的教育局(2002)191号文件第7条明确规定: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对自己的教育对象搞有偿家教服务以及到无办学许可证的各种文化补习班任教。而在几天前的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上,记者发现多了一点说明,“未经学校领导批准,在职教师不得到各种文化补习班任教。”
这是否表示这是变向对教师暑假兼职的一种默许?记者就此采访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文件已将权利下放给学校,当然宽松尺度由学校把握,只要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安排。
不过,一些教师私下透漏,兼职都是私下里干的,大家都是心照不宣,如果真跟学校打招呼,还不得捞个赚外快、不安心工作的名声。 税务部门:兼职人员税收盲点很多 其实,在大连许多行业,兼职已不是新话题。在2000年,大连市政府就出台过相应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身兼数职,领取数职的报酬;也可利用业余时间到外单位兼职、领办科技企业或从事技术服务,多劳多得。而在大连市兼职人才市场,家教、翻译、电脑技术人员都是比较活跃、收入较高的兼职人员。
记者从大连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了解到,在大连,教师兼职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行为。有在正规办学机构兼职的,也有几个人凑一块“办班”开讲的。对兼职教师而言,在任教单位以外兼职取得的收入如果是未完税收入,应该主动补缴个人所得税。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兼职教师个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寥寥无几,很多社会教育机构也未将兼职、外聘人员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之中。而兼职人员流动性又很强,个人所得税查收起来困难较大,这就使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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