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要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缴纳契税。
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等。通知指出,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至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如租用房屋附属设施等,则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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