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9日在此间表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是我国保税区的发展方向,目前推出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改革试点时机已经成熟,应早日选取改革试点,争取在2006年年底之前完成试点任务。
成思危是在青岛召开的“中国保税区管理与发展研讨会”上讲这番话的。他说,我国15个保税区经过多年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连接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促进国际贸易、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促进我国经济适应全球化潮流等方面都发挥了一定作用。
谈到保税区发展面临的挑战时,成思危表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保税区的发展在区域定性、管理体制、功能定位和设区原则等方面面临着许多挑战。保税区如何创新发展思路,构筑全新的比较优势,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成思危说,经过多方论证研究,结合我国现有保税区的具体情况,我国保税区目标模式可以概括为建立“境内关外,适当放开;物流主导,综合配套;区港结合,协调发展;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自由贸易区,可选择有条件的保税区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渐向发展国际物流业为主的自由贸易区转型,不具备条件的保税区可转型为出口加工区或者经济开发区。
成思危表示,从时间阶段上看,2003年至2006年可选取改革试点,争取在2006年完成试点任务,初步建成符合目标模式的自由贸易区,经过不断调整和巩固,力争在2015年在我国建成2个至3个世界一流的自由贸易区。
新闻背景:保税区和自由贸易区有何区别
保税区是我国参照世界上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的经验而设立的,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潮流的一项成功创新。
我国保税区于1990年开始设立,至今有上海外高桥、深圳福田、青岛等15个保税区,到2002年年底,保税区批准总面积为51.05平方公里。
我国的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实际上它类似于其他国家在港口划出一块并用铁丝网围起来的自由区或自由港。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保税区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设立,在海关总署领导下,由地方政府具体管理、受海关监管的“境内关内”的特殊地区;而境外的自由贸易区则是通过立法设立并管理,处于“境内关外”、享受简单手续等特殊政策的区域。
通常在我国保税区内,外国商品在海关监管下,可暂时不交纳进口税而存入区内的保税仓库,但若输入国内市场销售,则必须交纳进口税。随着近年的发展,我国的保税区大多数具有出口加工、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的功能,与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大体雷同。
国际上在自由贸易区内,金融服务和物流服务是两大新兴功能,而在我国保税区内,目前还不允许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而仓储、展示、分拨、配送、运输等物流功能则还远远没有得到发挥,这种状况难以适应我国保税区的发展要求。
15个保税区面临挑战中国开始探索发展新模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9日在青岛举行的中国保税区管理与发展研讨会上说,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15个保税区的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应探索向自由贸易区发展的转型模式。
成思危说,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保税区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促进中国的国际贸易,扩大改革开放方面发挥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税区的发展在区域定位、管理体制、功能定位、设区原则等面临着严峻的挑战。100多名来自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海关学会及各地保税区的官员、专家、学者9日参加了在青岛召开的中国保税区管理与发展研讨会,探讨了中国保税区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发展战略。
成思危说,有条件的保税区应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渐向以发展国际物流业为主的自由贸易区转型,不具备条件的保税区转型为出口加工区或者经济开发区。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中国15个保税区批准总面积为51.05平方公里,累计批准设立企业32671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4784家,合同利用外资209.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16.8亿美元。
保税区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是中国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其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
自1990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天津港保税区以来,截至目前,中国在上海、天津、大连、青岛、张家港、宁波、福州、厦门、广州、深圳、汕头、珠海、海口等沿海城市共设立了15个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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