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日前通过2003年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提出特区政府会按赌博毛利的百分之五十征收博彩税,并且每年评税一次,草案特别批准持牌经营者向海外收受赌注者转投投注(即对冲投注)。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草案将于下星期三提交香港立法会审议。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表示,草案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个合法、受监管的足球博彩途径,配合警方针对非法足球赌博的执法工作,打击香港的非法赌博问题。
何志平表示,政府修订博彩税条例,目的是落实在香港规范及监管足球博彩的建议,这与特区一贯的赌博政策一致,即是把赌博活动局限于少数规范及受监管的途径。
他强调,政府既需要有适当的监管制度,也需要确保持牌经营者在足球博彩市场具竞争力,而草案的整套建议在两者间已取得合理的平衡。若草案得到通过,政府最快可于八月发牌照给香港赛马会全资拥有及特别成立的附属机构经营足球博彩,牌照的有效期为五年。
香港政府将修订博彩税条例草案 按毛利50%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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