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昨天提醒消费者,本市购买空置商品房享受的契税减免税政策截止日期为本月31日。因此有意上述房产的人,如果想得到税收优惠,就得抓紧购买。
据了解,根据有关政策,凡是符合下列情况的就可以分别享受到契税减免税政策。一是凡在1999年8月1日(含8月1日)以后至2002年底以前签订协议购买空置商品住房的单位和个人,自1999年8月1日以后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空置商品住房,免征契税。别墅、度假村等高消费性的空置商品房,则自2001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契税。二是2001年1月1日以后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空置商业用房、写字楼免征契税。商业用房、写字楼,别墅和度假村与其他商品住房的界限,按照《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证明资料中标明的房屋用途确定。存量房则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房屋性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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