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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征税进入倒计时 将选择适当时机开征

2005-1-19 11:41 文汇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一直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费改税问题,日前又传出新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透露,曾经一触即发而后又无声无息的燃油税目前已经进入审批程序,将选择适当时机开征。谢旭人表示,关于取消养路费、统一开征燃油税的工作一直在推进当中,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去年就燃油税的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测算,为开征该税做了很多准备工作,这项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审批程序。所谓“适当时机”,谢旭人表示,之所以目前还没有开征燃油税,主要是考虑到油价的影响,当油价处在一个比较合适的位置时,就会开征燃油税。虽然这个“适当时机”还没有准确定时,但显然已经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费改税”为哪般

    据了解,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燃油税,曾被政府列为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且写进了《公路法》。有专家分析认为,以燃油税取代养路费等费用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公平性。养路费一般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实际成了定额,不能体现“多用路、多交钱”的公平原则,并且由此带来超载严重和载重作假等管理问题。开征燃油税,用多少油交多少税款,则比较公平合理。二是解决乱收费问题。公路乱收费现象多年来屡禁不止,成为普遍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开征燃油税后,此种乱收费现象可基本得到控制,并且税收操作上比收费更方便容易。另外,开征燃油税还有利于交通部门精简机构,解决“路养人”的问题。

    燃油税为何难产

    燃油征税说了多年,但多年来一直“呼之难出”,专家分析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原油价格问题。我国原油相当一部分依赖进口,而近年来,国际局势持续动荡,特别是中东局势不稳定,导致油价居高不下。目前93号汽油价格为每升3元以上,若每升再征收1-1.15元的燃油税,4元以上的价格对于很多普通汽车拥有者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一般认为,国家将在原油价格下跌时推出燃油税,目前国际局势趋于缓和,欧佩克也开始恢复供应大量石油,油价估计会不断回落,现在是推出燃油税的好时机。

    二是开征环节问题。燃油税在工业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征收一直争论不休。如果在前一环节原油厂征税,有可能导致加油站进油不走原油厂这一正规渠道,而是通过私人油站购油,此举将“鼓励”原油走私。而如果在后一环节,即在加油站征税,必须在各加油站配备税控机,要投入大量成本不说,那么多加油站如何管理,这是很大的一个课题。

    三是利益格局调整问题。现有的路桥收费是由公路监管部门来收取,所收费用中相当一部分会进入地方政府。而改成燃油税后,这笔钱将上缴国家财政,这势必影响地方政府的利益。如何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格局问题,也是一大难点。

    车主对此反应不一

    车主王先生认为,每年偷漏的养路费、过桥费、道口费何止上亿元,而且其中吨位都是小标大吨位、载重都在六吨以上,个别超过了十吨以上,但养路费每月只交200元,取缔对车船的一切收费、全部加入燃油税,用税收的方式切断那些小标大吨位和采用各种方式偷逃各种车船费用人的后路,可以说是百姓叫好、群众满意的好事。另一位车主认为“路跑的多、对路面的破坏大,多掏钱天经地义。超载多跑道又不多掏钱,实在说不过去。”

    燃油税的开征将增强车主的节能意识,将迎来小排量汽车的春天,给那种买得起车、却用不起车的老百姓带来实惠,每天只用于代步行驶不足20公里的私家车将获益最多。还有很多人打算等国家把养路费改燃油税后就去买辆车开开。由于私车与商用车相比使用率低,交燃油税的费用会比交养路费少。因为每个月省掉养路费,养车费用会降低很多。

    然而也有一些车主认为,开征燃油税对养车费用的影响并不会很大。以眼前的养车费用来看,一辆桑塔纳每个月的养路费是251元,而在上海养一辆车的停车费、保险费、汽油费等基本上要花上2000元,养路费只占八分之一。

    还有人认为燃油税开征不一定是广大私车用户的福音,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从没有出面说过燃油税究竟在什么时候按什么方案来征收。以上文提到1.8L排量为例的普桑每月的养路费251元,按50%税率征收的话,以汽油价4元/升的价格,每升油的税额为2元,每月用油如果在125升以下就是合算的,就是说每个星期差不多可以用30升油,在市区开一般2升排量的车足够了。但目前所缴的养路费其实是“养路费+车船税”,所以费改税以后车船税还是应该要另外缴的,如果加上车船税的费用,费改税以后总的费用并不会下降。当然,费改税以后养车费用是否增减还要看具体的政策规定。

    相关链接

    开征燃油税的艰难历程

    1994年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动议,引起广泛争议。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

    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2000年,车辆购置附加费过度为车辆购置税。

    2001年1月4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会上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该税种。

    2002年1月18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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