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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涉税犯罪出现新动向

2003-9-2 9:5 福州晚报·王映薇 周志斌 【 】【打印】【我要纠错
  利用网络、电子软件加密隐匿收入

  昨日记者从福州国税稽查局获悉,今年1至7月,该局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件,均属偷税案件,涉嫌金额达2241.29万元。今年至今未发生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移送案,与去年同期的8件相比有大幅度下降。同时,我市涉税犯罪活动出现新动向。

  据悉,今年伪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犯罪行为之所以较少,主要得力于金税工程的开通及防伪税控发票的推行。

  同时,今年涉税案件发展、作案手法也出现了新特点:一是做假账,制造虚假的财务会计凭证,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二是做A、B两套账,一套账用于内部股东结算用(内账),一套用于对外向税务机关申报使用(外账),真实收入主要在内账中体现,而成本、费用则全部记录在外账上;三是从不做账,如个体私营企业不做账,而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不如实申报应税收入;四是利用网络、电子软件加密等技术隐匿收入,企业财务的各种凭证、报表都以电子凭证的形式出现和传递,利用网络或财务软件加密等技术记载其经营活动和交易信息,做假账或账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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