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次延长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说明海南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对于准备在海南购房者来说是利好。在经济发达地区房地产市场一片涨声和国家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中,海南房地产市场仍然需要税收政策的支持。
从国家对海南处置积压房地产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并两次延长执行时间,足见其艰巨性。
2000年4月18日,国务院第一次给予海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当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字[2000]63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执行期限截止2001年12月31日。
2002年为继续支持海南处置积压房地产,国务院下发了财部[2002]205号文件,将这一优惠政策期限延长至2004年12月31日。
根据最新发布的国务院财税[2005]49号文件内容,1998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空置商品房,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免征营业税和契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199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的空置商品房,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的,可相应享受免征营业税和契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空置商品房,包括商品住房、宾馆饭店、写字楼、度假村。1998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停缓建的房地产项目,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转让销售时,实行免征营业税和契税。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清理确权过程中承接的空置商品房,2006年12月31日以前转让销售,免征营业税和契税;1999年8月11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已缴付部分预售房款,2006年12月31日前补交房款并办理产权过户的,免征契税。
区别对待是国家对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一项政策,避免了一刀切,改变了一人感冒,全家吃药的做法,显得更加理性。
一方面是上海、杭州、北京等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令老百姓望楼兴叹,也使管理层对炒楼成风高度警惕,管理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包括提高按揭的首付成数和银行贷款利息,增加土地供给,上海等地还出台了控制炒楼的有关税收措施,其目的就是要控制火爆的房地产市场。4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大家都清楚房地产市场一旦被炒家炒成泡沫,待其泡沫破裂之后,将会对健康发展经济体系造成很大的冲击,引起经济动荡,甚至衰退。
另一方面是海南房地产市场还在处于复苏阶段,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还需要税收政策的扶持,需要国家用时间和政策让海南房地产市场抚平伤口,恢复元气。
国家继续再三延长海南处置积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有效地降低海南处置积压房地产的成本,对海南的楼价是一项利好。海南的房地产价格正处于恢复性上升的阶段,从2005年博鳌亚洲论坛透出房地产信息看来,专家对海南房地产市场普遍看好,理由是海南的房地产市场依托着不可复制的热带海岛、独有的四季如春,阳光明媚的资源,是避寒渡冬、休闲养老的好地方。海南的房地产市场必须充分依托海南的旅游市场,做足旅游房地产市场的大文章。
海南的房地产市场,该扶持的要扶持,该调控的还是要调控,在税收政策的取向上,海南省地税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2%的土地增值税,从今年四月开始对房地产行业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检查,从中可以看出管理层对房地产市场还是比较辩证和理性对待的。
国家继续延长处置海南积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对恢复海南房价起着一定的引导作用。海南房地产市场在税收政策的扶持下会一路走好。
税收政策是海南房地产市场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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