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的举报人举报非法印制发票行为,最高可获得十万元的重奖。根据北京市地税局日前出台的《检举发票违法案件奖励办法(暂行)》,除规定对举报涉及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将给予一万元以下奖励外,还规定对举报涉及非法印制发票的,将给予十万元以下的重奖,同时对举报人取得的举报奖励收入,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方便举报人举报,该《暂行办法》提出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网上等方式举报,举报时须详细注明涉及非法印制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单位(个人)名称(姓名)、单位地址(住址)、主要违法事实(过程),并附有关证据资料。具名举报的应注明本人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及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若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应分别注明各自上述的情况。税务机关在举报案件查实后的30日内,按规定兑现给予举报人的奖金数额。需要注意的是,举报人匿名举报和税务人员及财政、审计、公安、检察、工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报或授意他人举报的案件,将不适用本办法规定。
该《暂行办法》还规定,同一案件被多人多次举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其他举报人若提供新线索,并经查实的,也可给予一定的奖励。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者或者第一署名者委托的其他署名者领取。举报人不便出面领取奖励的,也可由举报人委托的代理人领取。
北京地税出新规举报非法印制发票可获十万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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