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税局今年推出新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申报办法,将原为月报的出口退税业务情况申报改为季报形式。过去一年需申报十二次,现在只需四次,此举进一步减轻了外贸企业负担。
新的出口退税业务申报表的内容由32个栏目减少到20个栏目,在取消了一些不贴近目前实际情况的栏目外,增加了“单证、信息齐全未申报退税额”及“单证、信息不齐全未申报应退税额”栏,使企业退税额的申报情况、未申报原因、缺失的单证或信息更加直观,也方便了企业每年一次的清算自查。
新办法的实行,对外贸企业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的账面必须反映真实情况,即货物出口报关后应及时做销售账,改变了以往有些企业在货物结汇后才做销售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新办法的实行也使国税部门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外贸出口退税动态,以利于厦门市的出口退税计划预测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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