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市43所高校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发现80%以上的院校存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不足的问题,涉税金额400余万元。主要问题出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校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普遍都存在少计计税收入的问题。教师的收入构成名目繁多,如校园津贴、课时费、超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目标奖、课题费、科研费等等,部分收入未纳入计税收入。二是部分教师除在本校取得收入外还在本校的继续教育学院或是一些企业、机关讲课取得收入,但大都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是对相当一部分兼职教师的劳务报酬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南京地税局一位稽查人员反映,他们地税局的培训基地也经常请一些高校的知名教授讲课,一堂课价格在2000元左右。在付讲课费时,他们地税部门一般都要扣除税收。但别的机关和企业给教授付讲课费时,就不会扣税了。当然,这些不仅限于高校的教授,另外的一些知名人士和社会学家出去讲课同样如此。南京大学的一位硕士生表示,“我们院里的很多教授到处讲课,月收入超过万元的不在少数。
税务部门建议,国家可以通过立法,明确税务、银行、公安、工商、检察、海关在税收管理方面的责任,并逐步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通过统一个人身份代码,建立统一的银行存款、社会保障、纳税登记的代码管理制度,以及企业基本账号和代码管理制度,稳步推进交易结构的货币电子化,增强税务部门对税源的监控能力,使个人的收入状况在税务部门面前透明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南京高校个税流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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