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山东省煤炭税额标准提高

2005-7-22 16:22  【 】【打印】【我要纠错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透露,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批准我省将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6元。据测算,税额标准提高后,全省每年将新增地方财政收入3.9亿元。

  记者了解到,2001年以来,随着煤炭价格上涨,我省煤炭产量和效益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2004年,山东省煤炭产量和销售收入分别为1.5亿吨和564亿元,平均吨煤利润52元,个别企业甚至超过300元。

  山东省财政厅有关部门解释说,随着煤炭开采规模的扩大,目前土地塌陷、生态破坏及掠夺性开采等问题日益严重。提高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有利于充分发挥煤炭资源税的调节作用,保护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采,有效治理采煤地塌陷,保护矿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