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纳税人的纳税信誉今后将分出三六九等。日前,江苏省国税局出台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将对纳税人进行分级管理。
国税部门将通过评估纳税人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同时参照有关诚信记录,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誉等级。纳税信誉评定分值从高到低依次设置A、B、C三个等级,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及提供各有侧重的税收服务。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时间由省国税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告。而对不良纳税信誉等级的纳税人,不仅将列入年度税务检查重点检查对象,领购发票也要实行限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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