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8时,北京罗丹莫纳图文设计中心的刘先生在市地税局燕山分局提交了一份有关发票行政许可的申请。
刘先生就“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项目填写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税务人员认真检查了他的材料,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制作了《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这也是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北京市地税系统受理的第一件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刘先生说,6月25日他就已经领取到了自己新公司的税务登记,当天就想来领购发票,但近期的闷热天气和阴雨使他耽误了几天。7月1日早上7时半,他就赶到北京地税燕山分局,税务人员向他详细讲解了办理行政许可的各项程序后,他填写了一份申请书。
燕山分局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税务部门审批项目减少了,税收管理更加规范。她介绍说,刘先生这次办理发票领购资格审核,与《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相比,需要提供的资料更加齐全;而税务部门的工作规程也更加规范。为纳税人办理行政许可申请后,要向纳税人开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回执》,需要纳税人补充材料的,要向纳税人开具《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行政许可法》以法律形式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使征纳双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都更加规范和严谨。
据了解,北京市其他区县地税局当日也分别就“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以及变更发票领购资格等受理了行政许可申请。仅门头沟地税局当天就接受6户申请。
在7月1日,北京市地税局还出台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既加强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从事许可事项的行为,也强化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执法行为的监督,对过错责任人员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北京市地税系统受理第一起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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