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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营业税增值税起征调高2万人可退税

2003-7-31 9:13 长江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由于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调高,武汉市约有2万个体经营户可到地税机关领取退税款。

  今年5月,为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其他税收政策,按有关部门统一规定,武汉市调高了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营业税由过去400元提高到1500元(涉及中心城区、开发区)和1000元(涉及江夏、蔡甸、黄陂、新洲、东西湖和汉南);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分别由现行的600元、200元提高到3000元和2000元。

  市地税局负责人介绍,经核定后,对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将退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教育发展费。对不达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除上述税费外,税务机关还将退营业税。

  目前,有关前期工作已展开,预计9月中旬完成整个退税工作。早些时候,国税系统的退税工作已在进行。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在办理退税时须携带税务登记证、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办理退税手续的,还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税务机关强调,退税手续必须由纳税人或代理人自行办理,税务人员不得代为签字领取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