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税局日前完成的一份关于软件产业税收的调研报告显示,从1999年国家相继出台和完善一系列对于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以来,深圳市软件产业获得的税收优惠额逐年成倍增长,4年来累计办理超税负返还4.02亿元,深圳已成长为全国最大的软件出口基地,软件出口连续5年创全国第一。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鼓励和加快软件产业的发展,彻底解决软件企业前期存在的税负较重、发展滞后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对软件行业的优惠政策。其中对企业影响较大的有增值税超税负返还政策,即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在所得税方面,规定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随着对软件产业的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深圳软件业也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深圳软件企业由1999年的500家,到2003年已达3500家,软件产值达到291亿元,软件产值占我市GDP的比重超过9%。
与此同时,深圳市税务部门也全力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据统计,我市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逐年成倍上升,1999年起步时全年退税额仅为50万元,2000年迅速增长为300万元,2001年达到2500万元,2002年为8400万元,到2003年已大步跃升至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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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主要表现为税收减免、加速折旧、税前扣税、税收抵免等形式,其中最主要、最直接的税收优惠方式是优惠减免(包括先征后退)。
根据调查显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减免呈现如下特征:一是分税种来看,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的主要税种。其中减免最多的税种是企业所得税,2003年共减免企业所得税59017万元,占当年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总额的65.9%,约为2/3。虽然增值税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但由于深圳的IT产业在高新技术产业中占绝对优势,所以减免的数额也较大。
二是在各税种中减幅最大的是企业所得税。2003年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占当年高新技术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的比例为47.75%,远高于其他税种。这主要是因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种类最多,除了税率优惠外,还有“两免三减”、税前扣税、抵免等多种优惠方式,优惠的力度最大,而且享受优惠的纳税人的范围最广泛。
三是在各税种中,增值税的减免税增加最快。从总量上看,2001年之前没有减免增值税,2001年减免增值税2800万元,2002年减免增值税8400万元,2003年减免增值税30400万元,3年中增加了近10倍。
深圳软件产业获税收优惠逾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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