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税局为引导诚信纳税,主动退还发票保证金,塑造诚信服务形象。到8月中旬,该局已向全市3029个纳税户清退已收取的发票保证金124万元。
为防止纳税户不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或不缴销发票就携票“逃走”,宜昌市国税局从1994年起对所有纳税户收取了150元至1万元不等的发票保证金。纳税人对此颇有微辞,觉得不尊重他们。今年7月29日,宜昌市国税局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觉得这一做法不利于征纳双方平等交流,于是发布了《关于清退发票保证金的公告》,并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了清退窗口。该局计划在9月20日前将2000多万元发票保证金全部清退到户。
这一诚信征税的姿态受到纳税户好评。长江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办税人员韩宝杰在买发票的同时,领回了5500元发票保证金。她高兴地说:“国税部门信任纳税人,我们也该依法用票、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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