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银行存款所获的利息也要交纳20%的利息税。但是,全国政协委员梁燕君提出建议:年内应该取消储蓄存款利息税!
储蓄存款利息税的设立源于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过后,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通货紧缩,刺激消费成了必然的选择。为了拉动内需,刺激居民消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决定:征收储蓄存款所得利息税。当时想达到的目标是将储蓄存款余额适度降低。
梁燕君提出,目前的经济形势已由当年的持续通货紧缩演变为轻度和局部的通货膨胀,人民币存款利率已降至建国以来的最低水平,事实上人民币的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的指数后已呈现出负利率的态势,即使是去年10月央行加息之后也未能得以扭转。而征收高达20%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更进一步加大了负利率的缺口,对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的负面影响。
此外,利息税的税率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未能区分不同的储蓄存款余额加以区别对待,一刀切地课征20%的税率,违反了税制的公平原则,有“劫贫济富”之嫌。而且,去年全国征收的利息税收入仅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28%.因此取消利息,减收二三百亿税收,对国家财政的大局整体影响不大,而且可使中低收入群体受益不小。
据称,春节前夕,中国银监会和国税总局的高层人士在上海对利息税的征收情况进行了调研,已开始反思利息税政策的实际效果。梁燕君因此提出,应该在今年内就取消这一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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