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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过半外企账面亏损有猫腻 避税国家一年少收亿

2005-6-14 9:28  【 】【打印】【我要纠错
  外资企业长亏不倒,避税之道“功不可没”。国税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王康裕不久前表示,每年仅通过转让定价把利润转让出去的税款损失就有300亿元。

  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广州国税局和一些外企。一国际知名的外资企业税务主管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外企利用税法盲点避税是很普遍的。他们公司财务部就有100多人,很多工作就是研究税法,进行财务分析、管理-说白了,其实就是避税。

  现状半数外资企业账面亏损

  根据最新的数字显示,2003年广州8100多户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盈利的企业仅为50.6%,也就是有一半的外资企业是处于亏损状态,特别是某些行业的亏损面更是达到了60%~70%.虽然这几年亏损面在一直下降,但是从整体上来看,这么大面积亏损仍然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特别是有些企业亏算年年在增大,投资却不断在增加。

  广州市国税局涉外税收管理处负责人张伟表示,广州市国税局前几年已专门设立了反避税专门机构,加大对不合理避税企业的监管。2004年,广州市国税局共对37户企业开展反避税审计调查,已完成审计调查结案的企业有25户,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9939万元,调增应纳所得税额5187万元。

  应对一改变按税种对企业评估做法张伟表示,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对各税种的纳税评估方式方法进行统一规范,其中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一改之前的按税种来对企业的税收进行评估,而是采用一种评估办法来评估企业的纳税情况。之前的按税种评估企业,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等都是由不同的部门来负责,每个单项税收都有自己的独立解释,易造成规定不一出现漏洞。采用统一的纳税评估就可以避免这种状况。

  应对二采用APA规则允许预约定价广州市国税局表示,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间的税收协定,为规范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预约定价实施规则(APA)是指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间在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中,向税务机关申请预先约定关联交易所适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通过一系列的可比性分析和合理性审查,确定其关联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和营业常规的全过程。该管理模式用以解决和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企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税收问题,它通常采取预期利润的方法。

  APA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自愿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APA的目的是通过合作与协商来解决转让定价问题,减少纳税人和政府的花费,变事后行为为事前行为,为纳税人提供一种预测的方法。

  有关负责人表示,使用APA,可以把事后补查,变成事前约定,很大程度地减轻了人力的浪费,而且可以降低政府部门漏征税风险,企业也可以降低被稽查后双重征税的成本。

  避税剖析

  ●转让定价

  ●避税地注册

  ●选择公司组织形式

  ●资本弱化

  ●滥用税收协定常用的五种避税方法

  广州市国税局涉外税收管理处负责人分析,目前比较通行的避税方法主要有五种:转让定价法这是外资企业最常见的避税方法,大概有60%的企业都会选择这个手段来避税。转让定价法又可细分为,有形产品购销,主要是通过“高进低出”,抬高原材料的进口成本,低价出口产成品。企业把利润转到了境外,从账面上看总是负利润;其次是无形产品的转移,主要是企业购买特许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其利用此类产品定价困难进行避税;再次是融通资金,通过关联企业的借贷,减低甚至无息的借贷来避税。

  避税地注册按照目前国际比较通行的缴税方法,是按照法人汇总款项来缴税,如果在一些税率比较低甚至是免税的国家或者区域注册的话,企业就可以顺理成章地避开税收。目前不少国际企业会选择去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这里逐渐发展成一个避税天堂,一个不到60平方公里的小岛上,已经有全世界25万个海外离岸公司在此地注册。

  选择公司组织形式因为不同的公司形式,缴税的方式大相径庭,一些企业往往抓住这点来从事避税行为。例如,母子公司是独立核算,而总公司和分公司是汇总核算。在企业成立初期,往往会选择母子公司的形式,因为由于子公司刚刚起步,往往“入不敷出”,顺理成章地避开了税收。等到企业成长起来后,就会 “摇身一变”成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又可以进行利润的转移,自然又能够少缴或者免缴税收。

  资本弱化目前,许多外企到中国投资前后,向境内外的银行借大量的资金,其中不乏一些实力雄厚的著名国际公司。促使这些企业向银行贷款,不仅仅是缺少资金,这也是一种避税的办法。根据税法的规定,利息支出是在税前扣除。企业适度地负债,利用税前列支利息,先行分取企业利润而达到少交或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滥用税收协定一种特殊的国际避税方式,是跨国纳税人通过设法获得或者利用中介体居民身份,“主动”靠某国的居民管辖权来享受税收协定中所确定的待遇,从而减轻在另一非居住国的有限纳税义务。

  典型案例税企协商一年补税600万番禺某外资织染厂5年账面累计亏损6292万元,但注册资金不断增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在去年的避税监管行动中,广州市国税局反避税人员在广州番禺区发现一起十分典型的避税案件:X公司是“香港Y(国际)有限公司”在广州投资成立的独资企业,投资总额为3500 万美元,经营范围是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企业的产品全部出口,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该公司于1998年至2003年间不断增加注册资金,扩大生产规模。经营范围由原来生产、加工、销售本企业针织、漂染的各类服装面料变更为高档织物面料织染,销售收入也逐年大幅增加。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公司账面亏损却十分严重,累计亏损高达6292万元,至2003年尚未进入获利年度。

  市国税管理员通过两家关联企业公司的业务量分析X公司存在低价出口销售行为,将利润向香港的关联公司转移。从开业到现在,X公司除2000年、 2003年有盈利外,其余年度都是亏损。近几年企业账面的利润和资产收入表现都较差,与之相反企业却不断增加资金投入,这不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企业避税的嫌疑较大。经税企双方的协商,一致同意境外再销售利润在X公司和Y国际公司之间以4:6进行合理分配,并以此确定再销售利润率,进而得到正常价格,据此调增X公司1998年至2003年的销售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亿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2000年进入获利年度,200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600万元。

  新闻背景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行动升级5月23日,国家统计局数据再次呈现外企中国生存之“怪现状”: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 389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6%;而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1075亿元,不升反降3.5%.一方面是经营生产欣欣向荣,一方面是财务数据长期“红灯”亏损高悬。外企避税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国税总局的反避税行动也不断升级。近日,中日两国税务当局在北京正式签署我国第一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专家介绍,双边预约定价意在解决跨国关联交易中的转让定价问题,是各国反避税的主要方法之一。据官方保守估计,跨国企业凭转让定价这一避税手段,就使我国每年税收损失超过300亿元。

  国税总局的反避税行动不断升级并最终成为一场“反避税风暴”,这场风暴正在将反避税行动制度化并引发中国的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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