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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配额产品不加征特别关税?

2003-1-22 9:33 深圳商报·胡佩霞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从国家外经贸部获悉,从今年2月1日起,中国外经贸部将对钢铁最终保障措施中四大类17种产品的配额到量后,不再加征特别关税

  近日,外经贸部发布了2003年第6号公告,公告称:“自11月20日起,对进口热轧普薄板、冷轧普薄板(带)、彩涂板、无取向硅电钢和冷轧不锈薄板(带)实施为期3年的最终保障措施。应有关利害关系方的申请,在对申请人所提供材料进行调查和核查的基础上,外经贸部公告,对最终保障措施中首批部分产品自2003年2月1日起在配额到量后,不再加征特别关税。”

  这部分产品包括冷轧普薄板(带)中税号为72091800、72091500、72091600、72091700、72091800、72092700、72099000的钢材。冷轧不锈薄板(带)中税号为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202000、72193400、72193500、72202000的钢材。热轧普薄板中税号为72083900的钢材。彩涂板中税号为72107000的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