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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减免“非典”影响行业税费

2003-5-19 17:44 粤港信息报·彭柳明 简陈明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湛江市召开的非典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扶持当前受非典影响的行业,湛江市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受非典影响的行业的行政事业收费及基金进行减免。

  这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提高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等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销售货物的起征点由原来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调低市区所得税带征率和饮食娱乐等的税收核定标准,将市区采用核定所得税方法征所得税的饮食、娱乐等业户的核定所得率由原来的6%调低到3%。通过政府捐赠管理机构向非典防治支付的捐赠支出,经税务机关审核,在当期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因受非典影响严重,纳税人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申请审批,可延期缴纳税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在缓缴期内不用缴纳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