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经江苏省政府决定,全省暂停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自行车税目(俗称自行车税)。至此在辖区开征自行车税的12个省、市已先后有安徽、福建、江苏等6个省停征,另外,北京等省、市也在考虑停征此税目。此举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人民群众拍手称赞,称政府举措“合时宜,得民心”,负责此项税收征收工作的地税部门也长长地出了口气,觉得甩掉了一个“烫手的山芋”。
自行车税作为省级地方政府有权自行决定开征与否的少数几个地方税种之一,在目前各级财政并不十分宽裕的情况下,为何纷纷决定停征?解说缘由,各方认识不一。
昔时光景已不在自行车税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批设立的税种之一,已经走过50多年的风风雨雨。1951年,当时政务院出台了《自行车使用牌照税征收条例》,征收对象为中国境内的自行车,税额每辆征收2元。当时国家刚解放,人民生活相对困难,自行车作为人们生活中的“三大件”,属于高档的奢侈品,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不亚于现在的轿车。因而开征自行车税具有财产税的特征,其对收入的调节的目的比较明显。但据资料记载,当时每千人拥有的自行车还不足1辆,由于社会保有量较少,实际征收税额并不大。还有,国家实行的战时经济后来转变为计划经济,且一直偏重于发展生产资料工业,而生活资料行业发展一直较缓慢,自行车数量增幅限制了此税种的增长。
到了1973年,自行车使用牌照税国有集体部分被合并为工商统一税,个人的自行车税虽仍在征收,但实际上已陷于停征状态。到1986年税制改革时,我国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税,自行车税被作为传统项目得以保存,但开征权交给省一级地方政府。1987年江苏省率先开征自行车税,继而上海、北京、天津、福建等省、市也相继开征,此时改革开放已有几年,百姓生活水平有大幅度提高,社会自行车拥有量成几何级数快速增加,到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自行车拥有量达到创纪录的2亿辆。尽管如此,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人均纯收入的快速增加,单车纳税额较少使自行车税对收入的调节作用已不复存在。当时开征此税的理由除了增加财政收入,更主要是利用该税种涉及面广的特点,来体现税收对社会成员的普遍调节作用,提高公民的税收意识。而从操作的实践来看,对这一立论各方毁誉参半,因为半数的自行车税被偷逃,税务部门没有过硬的惩戒手段,这一来不仅助长了不守法社会成员的偷税侥幸心态,还会形成对守法公民事实上的不公平与税收歧视。另外,惊人的征纳成本使社会无效耗费增加,也违背了税收立法的基本准则。自此,人们看到:征收自行车税无论从财政经济角度或是从政治角度看,均已无实际意义。此税目确实已经走到了尽头,一些地方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停征,实属明智之举。
怎一个“难”字了得自行车的纳税额按辆计算,除上海为8元外,其他省市均为4元。尽管全国自行车的保有量已接近2亿辆,但由于仅部分省市开征,年实现税收一般在3亿元左右,征收较好的江苏省最高年份不足6000万元,占年财政收入的万分之三左右,在工商税收中充其量算一粒芝麻!尽管如此,在所有税种中,它却是征税额最少,投入力量最多,耗费精力最大,征收成本最高,税款流失最明显,控管难度最大,公众逆反心理最强的税种。
——征税成本较高。1994年,江苏省地税局曾做过一个统计,当年全省征收自行车税5000多万元,但为此支付了7 00多万元的印刷、劳务、宣传、组织等项费用,直接征税成本就占了收入总额的14%。去年,盐城市征收的自行车税134 0万元,仅占全市工商税收总量的03%,但一线征收人员整整忙了近两个月,直接开支达150多万元。另外,还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村组干部的鼎力支持,可见此项税收征收所耗用的人力、物力远高于其他税种,且这仅是执法机关的行政成本,还不包括纳税人因履行税收义务形成的时间、精力等缴税成本。区区4元钱,形成如此的征纳耗费,实在得不偿失。
——管理难度大。自行车税虽小,却涉及千家万户,可以说是中国目前征收对象最普及的税种之一。税收数额小,税源却如一天星斗,要想征足征齐,仅靠地税部门自身的力量很难,因而税务部门大多是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形成与公安、农经、街道以及村组的协护税网络,委托相关单位代征代扣。但由于税务部门没有路上稽查权,一些突击检查常被社会视为“三乱”,而村组代扣农民的自行车税又易被看成加重农民负担,因而此项税收征收步履艰难,目前已陷于困境。近年来,全省自行车的社会拥有量持续上升,而自行车税入库额却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这是不争的事实。
——税收流失严重。从目前的统计数据分析,各地自行车征收比率不及自行车保有量的60%,其中经济发达地区征收率还不到30%;欠发达地区由于税源不足,因而对此税种征收力度较大,征收比率略高,但也没有超过70%。
——群众反应强烈。由于自行车税一般均采用委托征收,代征单位及代征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些地方时常出现平摊自行车税现象,造成部分群众实际负担不合理,自行车税也时常成为居民来信反映的热点,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停征之后再思考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自行车税的停征,我们已经看到税收迈向市场化的进程正在加快。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有关各方的不懈努力,一个公平、科学、规范、高效的税收法律体系会逐步形成,税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会因而日益增强,我们期待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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