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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出集体审批 地税:财务管理不再“一支笔”

2004-3-22 8:7 泰州日报·金来喜 刘金祥 【 】【打印】【我要纠错
  市地税局近日出台《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实行集体审批的规定》,这意味着“一支笔”在市地税局已成历史。

  据了解,该局新近成立经费支出集体审批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局监察室、办公室、计财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批市局机关支出的全部费用和基层单位1000元以上的费用。

  市局机关1000元以下费用,由审批小组成员集体审批签字后,市局计财部门支出;市局机关和基层单位1000元以上费用,先由审批小组成员集体审批签字,再由审批小组组长审批签字后,交由计财部门支出。

  为提高工作效率,审批小组实行定期工作制,每周集中对费用支出的实际发生情况审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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