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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修订一般纳税人报税办法

2004-6-6 13:17 来源:深圳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市国税局发布的有关通告规定,自今年7月1日(税款所属期2004年6月)起,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新申报办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纳税人可登陆深圳国税网站(www.szgs.gov.cn)查阅新申报办法。

    关于新申报办法的查阅和申报表格的索取:纳税人可登陆深圳国税网站查阅新申报办法;申报所需表格可在市国税局下属各办税大厅领取,也可在2004年6月11日后登陆深圳国税网站下载。

    关于申报的纸质资料:实行新申报办法后,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共须报送11样报表,其中由市国税局统一印制发放填报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等4样报表由纳税人根据有关采集软件打印后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两样报表由纳税人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规范标准报表自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