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举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上,28位陈述人中有近一半提出工薪所得减除费用应高于1500元。
这些代表提出,应当将扣除标准在1500元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充分考虑到纳税人在赡养等家庭方面的实际支出负担,并为今后个税改革预留空间。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李声雯律师提出,个税免征额应以经济发达地区每个就业人口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基数,并在此基数上给居民留有一定的改善生活质量、寻求自身发展的空间,以此来确定个税免征额。
“如果将个税免征额定在1500元,那么就意味着经济发达地区的纳税人要为其所负担的部分消费性支出缴纳个人所得税。”他称。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邹震表示,制定全国的统一税收标准要求相应提高起征点。考虑到目前广州、深圳等地个税起征点已经是1600元,北京、上海等地的个税起征点也有了相应提高。如果起征点回降到1500元,易于引起这部分职工的不理解。
河北省邯郸市发改委处长申东升认为,1500元的扣除标准,适宜于当前我国社会生活平均水平,但不适宜未来几年发展的需要。同时,一部法律修改的频率不可能太快,不顾及个税前瞻性,既不利于法律的顺利实施,还会有损法律的尊严。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在陈述中认为,1500元的调整方案是根据2004年的有关统计数据确定的,而此次个税的修正案若能顺利通过,最快也要2006年才能实施。这样,测算与实施之间至少存在两年时差,这会削弱1500元方案所持依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他不赞同扣除标准提得过高,否则会制约其他方面的改革。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来自政府方面的代表多数赞成目前确定的1500元的扣除标准。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昨日作为听证陈述人,就此说明时表示,选择1500元/月的扣除标准是考虑城镇居民总体生活水平并兼顾东西部地区情况而作出的均衡选择。今后,国家还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费用扣除标准。
不过,史耀斌表示,除工薪所得扣除外,个人还有其他专项扣除。如果把“四金”专项扣除和其他扣除综合计算,实际上总的扣除会大大地超过1500元/月扣除水平。
听证会听证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沈春耀委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会后将会综合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对很多代表提出提高扣除标准将予以认真考虑,草案10月份将进行二审。
近半听证代表:个税起征点应高于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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