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普华永道合伙人何维新
何维新自1995年起加入普华永道上海事务所工作,此前任职跨国公司财务总监。他专为企业提供税务商务咨询并协助外国投资者成立合资企业和代表处,在兼并收购方面有丰富经验。曾从事策略研究,参与投资谈判,风险分析,项目评估等。
他曾在香港、深圳及加拿大的多伦多工作。
从2003年开始,我国将在WTO框架下进行税制改革。作为全球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对税制改革国际化无疑具有深刻理解,日前,普华永道合伙人何维新先生接受了记者专访:
“两税合一”不会导致国际资本外流
《21世纪》:关于中国税制改革,“两税合一”是大家谈论的重点。许多专家认为,“两税合一”有利于构建成熟的市场环境,你是否赞同?
何:我赞同这个观点,“两税合一”是在WTO框架下的必然趋势。由于各种原因,在国内长期以来实行对外资优惠政策,这使得内资企业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通过两税合一,将内外资企业置于同一税制下,会促进双方的公平竞争。
《21世纪》:目前普遍担心的是,取消了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后,会导致国际资本的外流?
何:对于国外资本的流动,“两税合一”的影响肯定不是单一的,应该区分开来看。首先对于一些将中国作为生产基地的外资企业来讲,税收政策的调整会导致税收成本的增加,这将是他们考虑投资的一个方面;但对于那些冀望于中国庞大市场的外企来讲,税收调整应是他们考虑投资的其中一个因素。只要中国的投资环境是良好的,就会有资本源源不断地涌入。
事实上,大多数企业来中国投资,并不是因为税收的因素,比如香港是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但很多资本还是涌入中国,关键是中国庞大的市场和强大的发展潜力吸引了他们。
费改税将改善投资环境
《21世纪》:现在费改税就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你认为费改税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哪里?
何:“费改税”实质上是一个规范运作的问题。目前在许多中小城市、农村,普遍存在各种乱收费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关卡过多、各征管部门权限重叠的现象。对此,关键是要理顺各征管部门的职能,不能过于分散。
《21世纪》:在这方面,上海等大城市是否有可借鉴的经验?
何:其实这是一个改善投资环境的问题。
上海将国税局和地税局统一成一套人马,极大地提高了征收效率,同时也省去了纳税人的很多麻烦。
在简化纳税程序上,全世界趋势都是一致的。中国税制改革提出“费改税”,也是提高税收征收效率的一种方法,无论对国内还是国外企业来讲,这对改善投资环境都有着重要意义。
《21世纪》:谈到投资环境问题,那么就税收政策而言,在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是否应该有一些不同的政策?
何:对于中西部地区,可考虑制定相应的税收调节政策,以扶持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且在吸引人才方面,也可考虑通过适度调低个人所得税,鼓励优秀稀缺人才到中西部不发达地区进行开发建设。
《21世纪》:国家希望通过出口退税加强企业竞争力,但似乎效果并不明显,目前取消出口退税的声音也不少,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何:应当讲,出口退税政策还是对国家的出口业务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中国的出口业务一直呈增长态势,所以出口退税政策应该得到鼓励。但在个别环节,如间接出口方面,政策还有待完善。在实务中,某些间接出口的企业未能完全享受到政策的好处。
寻找一个合理的税率
《21世纪》:现在学术界对是否应该减税的问题争论较多,以张曙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应当减税以刺激经济的增长;而以胡鞍钢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不应当减税。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何:应该辩证地看税负水平的高低。首先政府需要税收来进行基础建设投资及各种公务开支。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政府拿到税收之后,是否进行了有效投入与开支这一点十分重要,不管税率是20%还是40%,关键是税收有没有进行合理的分配利用。如果税收没有发挥到应有的作用,那么1%的税率也可认为是偏高的。
《21世纪》:就政府主管部门来讲,如何分配利益也是一个关键?
何: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一部分上缴国家,另一部分则留给地方财政支配。因此,各地政府会尽力争取投资。而对那些寻求跨省市业务经营的企业来说,经常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协调不同地方政府部门的利益。
比如浙江和江苏的两家企业,为了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希望通过合并降低成本,其中一家企业要从法人地位降为分公司,但当地部门可能考虑到部分税收的流失而不同意该项合并。此时当地虽然保住了税收,但是企业的经营管理仍维持在原有的水平,资源并未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从长远来看,如果税务局以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能够相互协商,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那对当地政府和企业本身来说都会产生一个双赢的结果。
提倡合法避税
《21世纪》:避税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在国际上企业一般是如何合法避税的呢?
何:在这里需要澄清一个问题,其实避税都应该是合法的,非法避税应该称为逃税。避税是在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所作出的税务安排。对于一些跨国企业来讲,都有一整套成熟的避税模式。
比如按照法规操作定立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定价。再通过转移定价合法地将利润从高税率的地区转移到低税率的地区。这样的操作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设计才可实现。
《21世纪》:在国内,企业的纳税意识普遍不强,你对他们在WTO的原则下,缴纳税收有什么好的建议?
何:这里有一个合法与不合法的天平。在国内,很多企业习惯了疏通关系、走后门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就是非法的偷逃税。而合法的途径就是在现有规则下进行避税。一个有远见的领导往往会选择后者。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之时,必然要规范纳税。因为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处理方式,有利于企业参与全球竞争。
增值税改革的影响
《21世纪》:将部分行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也是有关税制改革讨论的一个重点,你认为这种转变会对相关行业造成什么影响?
何:中国的增值税课税范围仅包括制造业和商业,但在税制改革中,农牧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等都有可能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但因为增值税较营业税的基本税率要高,这肯定会增加相关行业的成本。
《21世纪》: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得到大家的认可,你认为这种转变有什么意义?
何:这种转变的主要意义在于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国内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只允许企业抵扣购进原材料所含进项税金,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不利于鼓励投资。
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就是对企业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从而降低固定资产资本的成本,有利于固定资产投资。
按照行业制定系统法规
《21世纪》:你认为中国的税务主管部门应该进行哪些改进呢?
何:税务主管当局应该是对纳税人的服务机构,因此他们应树立一种服务意识。税务主管部门应保持中立的立场,做到严格执法,简化税收征管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当然企业也要有良好的纳税意识,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按章纳税。
《21世纪》:不同行业的企业对现在的税制会有不同的抱怨,有观点认为,中国缺乏针对行业的税务法规,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何:的确,针对某些附加值较高的服务性行业,国家没有一套完整的税务规程。在进行税制改革时,有关部门和税务局应更深入到行业内部,了解行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制定相应的规定。
比如保险业,按照国际惯例,为应付各种保险事故件,应该计提多项准备,但在现行税制中,没有针对保险业计提准备作出相应规定,造成企业不能与国际接轨,对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有一定的阻碍。
这种现象不光存在于保险业,在银行业等其他行业同样存在。中国虽然有一些相应文件,但都比较零散的,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应该是在WTO的框架下,制定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行业性税务规定,为投资者创造更有利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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