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防治“非典”期间将有更充分的纳税申报时间。市地税局在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做好纳税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后决定,我市2003年6月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将延长至6月15日。
据介绍,在防治非典期间,市地税局方面决定,北京2003年6月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中称,在此期间,个别纳税人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仍不能按期申报的,可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酌情批准进一步延期。
防治非典 北京市纳税人六月纳税征期延长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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