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时间,吉林省共抵退税款6.5亿元!”8日,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对外公布了东北税改一周年后吉林省所取得的“成绩”。
“自2004年7月1日国家给予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至今年6月底的1年时间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已经为纳税人办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抵退税6.5亿元人民币,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8日,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截止到2005年6月底,吉林省共有2064户企业享受抵退增值税政策。主要集中在长春市、吉林市等重化工业比重较大的城市和地区,涉及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军品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几大行业。
其中,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已抵退增值税6739万元;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抵退增值税8266万元;吉林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抵退增值税2568万元;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抵退增值税9866万元。
(吉林省)东北税改一周年抵退税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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