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陵水法院判处陵水农税局原局长李向仁犯贪污罪有期徒刑11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李向仁不服判决,向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新闻人物
李向仁,现年52岁,出生于陵水黎族自治县,大专文化 ,原陵水黎族自治县农税局局长,2001年4月曾任陵水长城乡党委书记。
小包厢里大收10万元好处费
国家少征税款46万元
今年9月30日,陵水检察院向陵水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向仁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2月,经陵水县政府批准,琼海泰达实业公司对陵城粮油小区旧城改造项目进行开发,该公司于当年11月向陵水地税局承诺:他们代收代付粮油小区房屋建设所发生的税金。2003年6月,陵水农税局成立,接手征收由地税局负责的粮油小区契税,因无法提取到计征资料,时任农税局长的李向仁与泰达公司总经理蒙美敏商谈粮油小区契税征收事宜,口头同意由泰达公司按每间房屋800元至3800元之间代收粮油小区契税,承诺将在契税征收上帮助泰达公司,泰达公司在商谈过程中暗示李向仁如减少缴交数字,大家都有好处。
2003年12月26日,泰达公司的王启富、冯礼宣到椰林农税所缴纳契税,所长王某发现缴纳的税款不足,打电话向李向仁汇报。李向仁交代王敏将款收下,并开具完税证。王某根据李向仁的意思,按王启富提交的纳税人名单开出了完税证,收取税款100350元。
第二天下午,王启富、冯礼宣拿着10万元来到丽斯花园的一包厢里,将钱交给了李向仁。
不久,农税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粮油小区契税征收中存在问题,李向仁便交待督查组不要管粮油小区契税征收的事,并表示小区契税暂缓征收。
当检察机关调查粮油小区契税征收的事后,李向仁还与蒙美敏等人于2005年1月在兴隆补签了一份假的委托协议书。
检察机关指控,泰达公司在粮油小区房地产开发中,尚差契税款462816.14元未征收。
局里经费不足向下属借钱?
想当所长,先送局长老婆一万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1年4月至2002年5月,李向仁任长城乡党委书记期间,陈亚安为建立与李向仁的关系,在长城乡李向仁的宿舍里送给李向仁1000元人民币。李向仁收下了。另外,黄福清为承包土地建虾塘送给李向仁5000元人民币。
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李向仁任县农税局长期间,借提拔各所所长之机,先后索取或收受下属8人的款项。下属之一的李某某得知有他人向李向仁推荐他当光坡农税所所长后,在李向仁以局里经费不足向李某某提出借1万元人民币的时候,李某某到李向仁的家将1万元交给了李向仁的妻子。
为当椰林农税所所长,王某的妻子李某送李向仁妻子3000元人民币。
证实自己当所长后,为感谢,陈某某分两次各送1000元人民币给李向仁。
2004年春节,曾某某到李向仁家送2000元给李的小孩。
2004年,在李向仁去澳大利亚前,陈某在茗怡茶艺馆停车场处送1000元人民币于李向仁。
2004年春节前,为疏通关系,黄某某在如意宾馆一包厢里送1000元人民币给李向仁。
据公诉机关指控,李向仁共受贿25000元。案发后,李向仁退还赃款4650元。
认定贪污受贿12万5千元
法院一审判刑12年
陵水法院审理认为,李向仁与泰达公司商谈粮油小区的契税征收事宜,双方达成协议,由泰达公司代征粮油小区契税。之后,泰达公司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代征了购房户的契税,购房户也是因交契税而将钱交给泰达公司,所以泰达公司向购房户所收的钱实质上是购房户应缴的契税款,泰达公司将购房户所交的契税中的10万元送给李向仁,李向仁将10万元非法据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下属陈某某等8人送来钱财,希望得到李向仁的关照意图是明显的,李向仁收钱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法院认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结果犯,不征或者少征税款的行为必然造成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而粮油小区购房户购买的房屋尚在,税务机关可依法对尚欠的税款继续征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现在还无法最终确定,公诉机关指控的徇私舞弊罪不成立。
法院认为,李向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泰达公司代收购房户契税款中的10万元非法据为已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收受黄某某等8人共25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罪并罚,李向仁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执行有期徒刑 12年。
李向仁不服判决,日前向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陵水农税局原局长李向仁落马内幕调查丈夫提拔下属 妻子坐收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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