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乌鲁木齐定额税票不再征税

2004-3-19 9:29 乌鲁木齐晚报·梁彦 张峥嵘 【 】【打印】【我要纠错
  随着税收征管的不断规范,税银一体化业务的发展,定额税票退出了税收征管舞台。日前,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地税局获悉,该局已对个体户停止使用定额税票,并对存用的34万份定额税票进行收缴、登记、销毁。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于1992年开始启用定额税票。当时使用定额税票在提高个体户纳税意识,加强税收管理等方面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然而,由于定额税票不记名,一些个体经营户乘机重复使用税票,造成国家税源的大量流失。乌市地税局决定由“税收转账完税证”、“一体票证”替代定额税票。 

  税收转帐完税的具体操作方式是:个体户到银行开立帐户,把一部分收入存进银行,该报税时到当地税务部门登记银行帐户编号。税务部门根据编号每月网上通知银行代扣定额税款。
相关热词: 定额税票 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