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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事业单位要缴企业所得税

2003-3-7 13:31 来自: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南京今年正式对事业单位开征企业所得税。

  早在4年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事业单位开征企业所得税就有明确文件,对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等9项特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其余收入均要申报纳税。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迟迟没有开征,仅对事业单位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流转税进行征收。

   按照规定,凡未被纳入正常管理的全民和集体性质的事业单位均要办理税务登记,并就其今年以来的全部收入申报纳税。此项工作3月底前实施宣传调查工作,4月份进入正常申报管理程序。

  税务人士指出,对事业单位开征企业所得税不仅是一个新的税收增长点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规范市场运作、体现公平税负的客观要求。今后具有事业性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也将陆续开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