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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剑指涉税违法犯罪

2003-9-4 8:53 四川日报·刘艳梅 钟岚 【 】【打印】【我要纠错
对象:制售假发票者和偷税建安企业

记者昨日从公安、税务机关获悉,我省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制售假发票和建筑安装企业偷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国税机关将加强对外贸出口企业和实行“免、抵、退”税政策的生产企业的重点检查,从中发现外贸企业骗取出口退税和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生产企业偷税的违法犯罪线索;地税机关将组织力量对建筑安装企业进行专门检查,从中发现非法取得发票和其他凭证虚增成本以及编造虚假账簿隐匿收入进行偷税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省公安厅副厅长孙建国表示,通过专项行动,“力争侦破一批大要涉税犯罪案件,摧毁一批犯罪团伙,捣毁一批犯罪窝点,使整个涉税违法犯罪的势头得到遏制”。

据悉,1999年以来,我省公安、税务机关联合组织了6次打击制售假发票、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税收秩序集中整治等全省性专项行动。国税机关共计检查纳税人68万余户,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33亿余元;地税机关共计检查纳税人40万余户,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35亿余元;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税犯罪案件2700余件,挽回税款损失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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