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税务部门在今年4月开展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把开展税收宣传与加强税收征管、组织税收收入紧密结合起来抓,有效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据统计,4月份全区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36.96亿元,同比增长17.9%,增收5. 54亿元,比3月份增长32.8%。
其中,国税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23.06亿元,同比增长16.3%,增收3.24亿元。
4月份,我区税务部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座谈会、宣传车、咨询台、文艺演出、送税法下乡、发票抽奖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企业和个体户增强了依法纳税意识,主动、按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据统计,4月份全区正常经营户纳税申报率达98.7%。
三江侗族自治县国税局今年初调整了富禄苗族乡200多户个体户的纳税双定额后,个体户联名要求减税。但在4月的税收宣传月里,三江国、地税局利用该县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三月三”花炮节,大张旗鼓地开展税法宣传,使这些个体户懂得了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的道理,主动到税务分局申报纳税,无一人拖欠。昭平县将军峰茶场的13户经营户,经过税法宣传后,主动到税务分局交税49万元。
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我区国、地税务部门还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对 10起涉税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有效地震慑了偷漏税违法犯罪分子,堵住了偷漏税行为,挽回了国家税款。仅4月份,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税务违章案件25 起,依法追缴偷漏税款入库1152万元。桂平市有20户漏征漏管锰矿经营业主和150名造船业主均未申报纳税,通过税法宣传,他们主动到国税机关依法申报交纳增值税入库220.73万元。
大力宣传税法强化管理 广西4月份税收入帐近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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