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商业巷市场经营服装生意的下岗职工魏静欣喜地告诉记者,国家为下岗职工制定的优惠政策全部享受到了,仅此一项,她一年减少开支3000多元。靠着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目前她已有了一定的积累,她准备盘一个较大的店铺,增加经营品种,扩大经营范围,再创一片新天地。
据了解,像魏静这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岗职工就有6619名,全年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免征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共计1352.02万元。
省国税局从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政治高度出发,把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来抓,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来抓,在贯彻落实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政治任务上不打折扣。省国税局精心组织各地搞好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总体规划部署和具体的组织安排,各地还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下岗失业人员和安置企业知道政策的内容,使下岗失业人员对再就业优惠政策有了深刻的了解。各地国税机关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在办税服务厅内普遍建立“再就业办税绿色通道”,进一步为下岗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从快从优地把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各级国税机关以及所属征收单位建立健全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台账,完善了税收优惠政策报表报送制度,将再就业减免税政策实施效果分析报告、统计表等及时上报省局,执行效果明显。同时,加强了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各地自查和省局重点抽查,掌握青海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接受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健全日常督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对符合条件而未按规定办理税费减免的行为和故意刁难下岗失业人员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这些措施确保了全省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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