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将率先把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税收会对经济发展起到逆向调节的作用增值税转型站在全局性角度,通过转型给企业放权达到基本扭转目前投资现状税收高增长将为转型成本提供坚实基础财政政策调整也将为税改提供良好契机。
迟迟未能提上议事日程的增值税转型终于要在试点实施了。
在7月18日沈阳举办的第二届华商企业科技创新合作交流会的部长论坛上,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公室主任张国宝透露,增值税转型政策将于近期出台。作为中国增值税转型的试点地区,东北将率先把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届时,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将予以抵扣。
税收会对经济发展起逆向调节作用
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税率相对较高,加之对产品重复征税,这妨碍了企业的技术进步、产品升级,降低了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影响了民间投资。因此,自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及中国经济陷入投资不足的困境开始,要求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的呼声就不绝于耳。
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高培勇在日前的“中国经济发展走势与宏观调控走向高层论坛”上说,实行增值税转型,仅在东北八行业的试点成本就需150亿元,全国摊开成本将达1500亿元人民币,但同时也意味着全国企业将为此增收1500亿元。高培勇的话表露出此含义:此举将会给政府财政造成较大的减收压力。
另一方面,政府也将面临局部投资过热现象。高培勇说,面对我国目前投资膨胀的经济现状,税收会对经济发展起到逆向调节的作用,如进一步扩大投资,将无异于火上浇油。
对行业来说,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受益程度高于劳动力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其中科技型企业与大型投资型企业受惠最多,另外对设备制造类企业的销售也会产生一定的拉动作用。
东北某厂财务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行增值税转型,将有利于节约企业成本;投资规模越大,进项税抵扣额越多,是企业的福音。
此外,一种声音认为,对于正面临民营化改造的企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为其提供更好的契机。
转型暂遇投资热
中央于2003年10月公布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把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此后,国务院决定在东北三省的设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汽车制造等八个行业先行试点。
但原定于4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转型东北试点改革却遭遇到中国部分行业投资过热的尴尬,以致出台时间拖延。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税收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桓认为,目前的投资过热具有明显的结构性和局部性特征,主要集中在几个行业和东部的一些省份。而增值税转型是站在全局性的角度,通过转型给企业放权,以达到基本扭转目前投资现状的目的。因此,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考虑,增值税转型东北试点,并不会因局部投资过热停滞下来。
转型势在必行
针对当前增值税转型可能对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带来负作用、易产生投资过热现象、加大未来通货膨胀风险的观点,高培勇与刘桓不谋而合,他们都认为目前正是实行转型的最佳时机。
高培勇说,目前我国正处于税收高增长的巅峰阶段,将为增值税转型成本提供坚实基础;而且我国财政政策调整将为税改提供良好契机;另外,税改的目的在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而,无论从内因还是从外因来说,作为税改重要内容之一的增值税转型势在必行。
刘桓认为,实行转型的成功取决于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是否得当,可行的办法在于选好试点和行业,尤其对选择的行业应按照技术等级将企业划分为上、中、下游产业,分步实施转型。由于因增值税转型使得财政减收对经济造成的压力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因此一个较为现实的选择,就是让科技含量高的企业率先转型,中、下游产业如装备、能源产业依次逐步跟进。这种做法可用空间换取时间,缓解财政减收的压力,并且可避免一哄而起的无序局面,有利于提高我国要素商品的整体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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