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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车行业负担减轻 三个月内只缴13%的税

2003-5-20 10:14 中华工商时报·李锐 陈星云 【 】【打印】【我要纠错
  在抗击非典期间,北京市紧急出台了北京市出租汽运营业务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从5月1日至7月31日对北京出租汽车运营业务实行三个月税收优惠。

  政策刚刚出台,北京市延庆县地税局就为在延庆注册的三个出租汽车公司和5位个体出租汽车户办理了优惠政策。

  刚刚办理完优惠政策手续的北京龙庆峡出租汽车公司赵会计为记者算了一笔帐,结果发现优惠政策的确为公司和个人都减轻了很大的负担。

  他告诉记者,公司共有出租车辆176辆,包括159辆里程运费标准为1.2元的夏利车和17辆里程运费标准为1.6元的富康车。由于非典的影响,几乎所有车辆均处于停运状态。

  夏利车按照每辆车每月定额6000元标准,每月需缴纳税款254.4元。富康按照每辆车每月定额6800元标准,每月需缴纳税款295.32元。在办理了减税手续后,每辆车定额统一调整为1000元标准计算征收营业税以及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并免交个人所得税。这样每辆车只需缴纳各种税总和32.4元,是以前的13%左右,减少了很大一笔开支。

  龙庆峡出租汽车公司的赵会计在办完减免手续后高兴地对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说:“税收优惠政策出来的太好、太及时了,还是政府想着咱们,为咱们企业减轻了负担,要不让非典这一闹,公司损失就太大了!”

  同时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还有延庆县的5位出租汽车个体户,他们均办理了停运手续,这样就可以不用缴纳每个月的所有应纳税款了,每辆车3个月的时间可得到税收优惠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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